目前,国家卫健委负责管理食品用菌种名单,主要包括《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》《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》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》和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》,以及新食品原料公告中批准的菌种。除以上名单中的菌种外,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种允许继续使用。例如:冠突散囊菌使用范围为茶叶,属于《可用于食品菌种名单》中有关“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种允许继续使用”的范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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